星期二雜念
大巨蛋?我本來想,這好像是跟打棒球有關的事,我就跳過不看了。
但是剛剛看了一下2009年監察院9860175台北體育文化園區開發案(也就是大巨蛋)的糾正文,簡直就像一部恐怖片,這是監察院在糾正台北市政府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兩機關,意思是這兩個單位在與遠雄交涉時,沒有善盡職責。
所以這問題還不是柯文哲市長本身對遠雄有什麼想法,是有許多客觀事實被糾舉列出。這個原先針對郝龍斌前市長的糾正,因為這個前市長團隊沒有作為,或說作為無成效──輪到柯文哲做為台北市長,他可以說就是單純要面對。他又不會寫春聯,他想好好做寫春聯之外的事,也很正常。他個人風格怎麼樣真的事小,他這下是真的在扛市長職責。這可不是在開玩笑的。
看了糾正文,會覺得柯文哲說把趙藤雄罵一罵,還真是太親切又太給遠雄面子了──彷彿遠雄可罵,「孺子可教也」一樣。監察院網站目前當機中,就暫且把糾正聯結在此附上。
未來究竟會如何發展?現在還不知道。不過真心希望台北市團隊能夠打贏這一仗。「台灣護樹團體聯盟」似乎在這過程頗受誤解,但這個團體並不是無理護樹的,它的臉書看起來有點辛苦,關於樹的教育與政策批判兩者都很好,但資訊混在一起,不容易很快抓住不同重點。團體提了「六大訴求,還樹於民」,一次看六項有點累,我轉貼了第六個訴求在下面,有興趣可以再到臉書上搜尋與閱讀;市政府是不是真的已經答應展延工期一年,似乎有不同說法,有說並非正式承諾,先重新議約再說。護樹聯盟看起來是比較機警,我看也是值得參考注意的:
以下轉貼自〈台灣護樹團體聯盟〉臉書:
六【停止展延追查弊案 為人民謀福利 實現選舉諾言】
大巨蛋一案有甄審委員陳錦賜帳戶不明資金290萬元,監察院糾正39項缺失,以及違法都市計畫法等官司,此案造成台北市政財務缺損,為取得該筆土地248價款中仍有146億元公債支付利息,此民脂民膏在台北市債2500億的情況底下,應該以謀人民最大福祉為最大考量,此案經蔡雅瀅律師提出法律見解,遠雄已經違反合約情況底下,台北市政府應暫緩答應延期施工,但仍然在1月21日答允遠雄移植樹木,編列3.5億經費建造國父紀念館連通道,以及展延工期一年,此已違反談判原則,在議約尚未展開之前已經展延工期,倘遠雄在年底之前完工,將致使台北市民潛在損失高達7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