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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雜念

看到不少父母焦慮究竟如何保護小孩免受強暴的發文,想要預防受暴。

正常的父母會這樣想,是人之常情。然而從這個角度當心,再怎麼樣,也是有防不勝防的情況。比如小燈泡,在街上又在母親面前,犯行都遏止不了了,想要萬無一失,或認為準備充份就能倖免,反面的影響就是,如果非常努力非常警覺,最後仍然百密一疏,痛苦自疚之情,經常更加一發不可收拾。這對受害者與其關係人如父母親友,會造成非惡意的不義情境,彷彿當初小心就能解決問題。

說得徹底一點,不怎麼應該從無辜者身上出發,去防範強暴,因為一般人是無法想像強暴者在想些什麼,看看那些被逮捕定罪的強暴犯的證詞,一般人根本就不會那樣想事情,那麼,如果不了解,怎麼防?但是「不了解」這件事,本來就是一般人與強暴犯會有的分野。就算把頭多打破幾次,不會強暴人的人都不太可能用強暴犯的頭想事情。警察或是專家能了解,那是一種後天培養的知識推理。

預防強暴頂多像預防地震,減輕傷害或是即時逃難是可能的,不過卻沒有什麼做法是可以掛保證。要任何小孩或大人刻刻想著防範強暴,一來是負擔太重;二來是這樣的防守思考,很可能只是造成了損傷轉移,也就是保護了自己家的小孩,強暴犯轉而向更弱或更「新」的受害者下手;損傷也許順利轉移了,但社會仍是整體,轉移的損傷,依然可能再轉移,問題並沒真正解決。

真正應該做的,是「預防強暴犯」,而不是「預防受害」,一般孩童與一般人還是應該盡可能健康快樂地生活,擁有大膽嘗試各種事物的自由,不要因此產生心理上的禁足效應;但是要設法使社會進行對強暴犯行的預防,在這些人還未成為強暴犯之前,或是只是有跡象時,就能辨識並且設法再教育——這是非常困難的工作,最好是由專業的人負責——沒有受過訓練的人,想要以一己之力感化或影響性暴力犯族群,是非常危險,且不太可能成功的。

如果只是一般人,我想真的只有盡可能保持善良與正直,令社會總是更平等一些,當任何人生活上遇到意外,每個人都能多一點餘力伸出援手或者陪伴,會唱歌的人好好唱歌,會做菜的人用心做菜,那麼即使苦難未曾完結,受苦的人有更多機會獲得滋潤與修復可能,那麼,無論被壓壞腿或壓壞心的人,雖然不能恢復成未受傷之前的樣子,也能稍快停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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