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雜念
在洪秀柱說要出來選總統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但既然過一陣子要投票,當然每個未來可能的候選人的意見都要看看聽聽。今天本來雜念是要寫幾個好笑的事的,寫之前看到洪秀柱對課綱微調事件的發言,我氣到哭。
──連基本格調都沒有。 民進黨也讓我生氣,說什麼洪秀柱不知道大多數人的想法,今天這哪裡是大多數人或少多數人想法的問題?就算今天很多人覺得課綱微調沒問題(不關心或不注意),課綱微調問題仍是非常大──我想破頭也不能了解,我們怎麼可以用這種破壞信任的方式做教育?根本就是荒荒唐唐,一點(政府)身教都沒有!害我(很好笑的)笑話也不想說了。當然報紙報導也許都是來去匆匆,未見全貌,後來看到下面這段文字,雖然不是好笑的笑話,但把問題談得很清楚。只能想「好笑有時,不好笑有時」,今天我就「不好笑有時」了。一般來說「今日笑話今日畢」,今天想到的笑話不寫,過些天就不會寫了。本來看到有人說「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我都還很高興貧嘴:民進黨不好,台灣也不會好啊。但今天覺得變成「國民黨不倒,笑話說不了」。很氣。人家是吃到飽,我今天是氣到飽了還有外帶。
節錄陳翠蓮刊於〈蘋果日報〉的投書全文,蘋果略刪但作者認為未失其原意的版本我沒看到,這是從陳翠蓮臉書上的原版全文摘錄而來:
﹝......﹞歷史教育可以容納多元史觀,但必須建立在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此次課綱微調,連最基本的歷史事實都無法做到。舉例而言,課綱微調貫徹張亞中〈民眾意見書〉所主張「不應提及『台灣地位未定論』,凡提及台灣地位時應確定說明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事實,並敘述此一事實從1945年起國際間從無任何異議」。稍稍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戰後國府接收台灣是基於盟軍總部的第一號命令所進行的軍事佔領,台灣主(權)問題須待和平條約訂定。教科書中宣稱「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事實,從1945年起國際間從無任何異議」。但是,外交部的檔案中就收錄了1946年11月英國駐華大使館的電文:「有關台灣島之轉移中國事,…同盟國該項宣言(開羅宣言)之意,不能自身將台灣主權由日本轉移中國,…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同月,美國國務院致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備忘錄也稱:「自法律觀點言,台灣之主權現猶未作正式移轉,在適當時期談判割讓條約,當可想見此項條約將實施移轉,並列入對台灣居民國籍作合宜變更之條款。」
戰後初期英美等國正式以官方文書,表達「歉難同意」台灣主權歸於中國的立場,是基本的歷史事實,教科書中豈可作假?又,戰後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問題是國際關係史的重要課題,台美學界已有諸多研究,難道閉上眼睛就看不見?諸如此種問題,在微調課綱中屢見不鮮,選擇性、片段性、移花接木地歷史敘述,更是不可勝數。﹝......﹞
全文也很精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陳翠蓮臉書參考閱讀。括弧裡的「權」字是我加的,因為很快地去對照了蘋果版,確定是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