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雜念
首先要說,原一男的《日本國VS泉南石綿村》還是非常了不起,今天星期五還有他的《怒祭戰友魂》,錯過就太可惜了。
《日本國VS泉南石綿村》我留下來聽了映後座談,有不少值得延伸的東西。其中一個就是關於訴訟與抗爭(廣義的社會運動)的緊張關係。座談時間有限,發言雙方也許未必將話說得非常完整,因此我也不是完全針對發言,只趁著印象還鮮明,略記幾個我會後思考到的問題。
原一男的影片讓我相當注意的一點,就是將百分之九十的重點都放在受害者身上,不能說訴訟部份完全不存在,因為如果看得仔細,日本政府是在訴訟上輸到不能再輸了,才道歉,之前長時間不放棄上訴(對抗公害受害者),可以說極盡殘忍,若不是法院再三做出國家敗訴的判決,政府可以說是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負起責任。
這中間律師團也不是穩操勝算,其中一次敗訴,幾個律師甚至落淚。原一男的選擇有他的立場,他確實是能夠站在最弱小與最痛苦的一方,其中有一段所謂一鏡到底,我因為不是看DVD,若看DVD就會抄下時間碼,做出類似「史上最厲害多少分鐘的一鏡到底」之類的紀錄,這個一鏡到底沒什麼攝影技術上的花槍,完全就是其中一個受訪者從頭講到尾,講了相當長的時間,這部份了不起是她可以對著攝影機一氣說那麼長的話(她且不是律師,是受害者的家屬),而那甚至是她不可能對其他同樣參與運動的人說的,未嘗沒有私密與困難度的話語,原一男除了一兩句話,沒有更大介入,但那絕對是一個不得了的心理支持,可以令說話者信任原一男在攝影機這頭會傾聽,並讓她說下去。從這個鏡頭,就可以看出原一男在成敗之前,更優先的考慮是個人感情的真實性。所以對於律師團在整個運動中的角色與詮釋權的相對邊緣化,我並不認為一定是電影的缺點。但它還是帶來一些問題。
簡單來說,律師團被認為是體制內的抗爭,是再怎麼說也是一種妥協與不夠真誠的人類(雖然原一男也說他們對待受害者非常親切溫柔)——律師希望受害者在訴訟過程中保持理性與冷靜,綽號叫憤怒的某某的衝組,想要去衝某行政單位時,因為律師開口要求其他人不要追隨,導致衝組只剩一人而無法成事。在觀眾的反應裡可以感覺到,有一種「衝組代表明明最用心用力,律師團打壞了某種人民全勝利的可能景象」的「不是滋味」。
這部份原一男拍到律師之一先前一直不說話,但凝重的臉。之後另一名律師出面乾脆地說出勸導,先前凝重的臉之一律師(附帶一提,他長得有點像小野,所以臉還算好記),才對留下的人說了些打氣的話,謂一定會在法庭上痛宰對方之類。這個部份其實有點有趣,依我之見,律師沒必要說這些話,元氣留著到法庭更重要,但對一般人或受害者,甚至原一男吧,律師表現出這一面,也許才能安心。但在我的實際經驗裡,我觀察過某些律師是能做這種搏感情的工作,但公關太多,寫訴狀或出庭時,有時就有疲態,反而令人覺得難以信賴。律師被簡化成只是會玩法律遊戲,這也是很危險的想法。原一男的想法表面看應該是比較「藝術家」的,可能偏向想衝就衝,這才是真性情,但在片中我們也會看到律師也不是一味溫和,他們選擇在政府敗訴確定之後,才對行政主管單位強硬起來——我認為從原一男剪片的邏輯來看,他未必不知律師做法有其層次,但他在個人表述上淡化律師的作用,頗堪玩味。
誠然,所謂「法律是國家資產階級壓迫的工具」這一老馬克斯說法,我們未必完全質疑其政治分析力道,但是難道是寄望著打訴訟敗到一塌塗地,讓大家絕望到去流血革命嗎?我相信是有某些老左派真的會告訴你這一類想法,但不明確說出這想法,而操縱事態朝這方面發展,沒有問題嗎?原一男或某些運動者,未必有到這個地步,但這種夢想可能還到處存在,因此有必要想清楚這個問題。
絕不是說法律路線就是最好的路線,這永遠有策略辯論的空間。法律路線在許多社會運動內部造成的法律人支配(運動)性格,在美國的同婚運動中,也常是造成運動分裂的原因。這方面隨便一找就會看到不少文章。簡單地說,經常是譴責由法律人主導,剝奪了其他類型運動參與者的主體性與能動性(同時也造成了資源分配的不均),這個現象必定存在,但是這意謂著想完全棄用法律,或是想把法律或律師團視為陪襯與配角,顛倒主導與附屬的關係嗎?除了顛倒或抵制,一定沒有其他可能嗎?我覺得這裡每個部份都是可以拿出來討論與檢討的。最糟的是,將每一方都簡化為較不重要,然後大家一面抱著各自互不相讓的幻想,一面行動或是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