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雜念(提早發文)
愉快的旅行結束,發現就是這個陳克華事件。
一開始看到轉述,再來看到原始的貼文——事情遠比我想像的糟糕多了。不意外也是我的感覺之一,甚至以前就有過清楚的念頭,「有機會真的要提醒一下,這樣仇女實在無濟於事呀。」然而我很厭於社交,這種念頭也就不太可能執行。過去我有過一個解釋,認為或許有考慮不周或輕重拿捏問題的可能——有些人是一點就通,也能舉一反三,所以儘管看到仇女文字,有時我還抱有樂觀的想法。但這次事件中:
1.就文字來說,我確實讀到的是仇恨文字,沒有什麼曖昧解釋的空間。
2.左派人要朝藝術的惡意與反政治正確等方向解釋,牽強且毫無信服力,我同樣在意表達的自由與惡的空間,然而不覺得此事件適用此詮釋。
3.陳克華的〈我為何反對同性戀〉,被再三引用作為他仇同的例證,這是大有問題的。這篇文章反而是適用「惡意表演」的好例子,是寫得很好且首尾貫串的(哭)控訴——所謂殺掉異性戀這句話的後面,接了死gay也都去死,這是充份模擬了弱勢者的雙重死亡:或偽裝或同歸於盡(而殺意的起源與死gay一詞隱含的暴力相連)——現在到處引成「他想殺掉異性戀」,這就既沒有讀通文章,也不管文學的多樣表達,我的國文小老師再次上身為各位解釋,並且也希望還此文章與寫這篇文章的陳克華一點公道。這篇文章確實做到文學性地為極弱同志發聲,雖然不用華麗的文藻與優美的詞句,但文學的處理是紮實的。然而,曾經紮實的處理文學並為同志發聲,並不代表擁有所有發言免於檢討的終身保固。
4.值得考慮的是此次發言是私下或公開性質——如果是私下,雖然有君子慎獨之說,但我也覺得不宜太苛,因為誰都有打枕頭出氣或滿口髒話洩憤之時——雖不可取,但可議程度是較小的。然而有人指出發言是設公開——相關細節我沒有能力查證,所以此處存疑。指人是破麻之類非常令我震驚,一方面也還是連結到醫師的身份,因為他畢竟一開始就是以醫師的口吻在說話,這裡除了性別歧視以外,也有濫用權力之嫌。至於攻擊少女舞蹈的情慾表現,這是觀念非常奇怪——舞與情色不是不能脫鉤,但那是表達自由的範疇,為了取悅他人而非追求更純直藝術表現的舞蹈,這部份屬於價值觀的辯論,陳文雖然用語粗略,但除了歧視外,少了一點對年少者的體恤,也令人遺憾——舞蹈史不時都有因為受到啟發或教導而改變風格的例證,跳躍地將可能是在摸索或學習階段的舞者貶為娼妓,我是覺得有點以大欺小。
5. 我確實看過若干人在他人死亡後的某些時間,性格突變或對某人暴力相向——這類崩潰前兆如果不是親見,會覺得難以置信。但是科學研究中有提到,比如溫和的狗在經歷水災之類大災難後,會變得有攻擊性。某些剛歷經創傷場景的人,會有失常的暴力,這是有生心理原因的,並不是死亡就會帶來反常,而是與死亡相關的整個情境——我碰過一向體貼的人,一個晚上殺氣騰騰嘴上亂開槍掃射各式各樣的人,對方判若兩人的表現嚇得我一夜難眠,還好次日清晨接到對方道歉電話,告訴我她碰到我時,剛接到某人死訊,我問她是非常悲傷的關係才失常嗎?她說倒不是,因為死者生前造成許多人的痛苦,她打算去教堂為死者的靈魂祈禱一番(不過她也並不信教,大概是種自創的儀式)。這不是說莫名攻擊的行為可以放任,因為有時會傷及無辜,不過我覺得這是知識的一部份,所以還是跟大家分享。若果是有病變的存在(某些病變的確會造成自制力滑落與泛色情語言),言語的暴力就是病症,應盡快照護病者。不過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這需要有人關心,是否強制就醫,我認為該慎重,需要了解更多實情,才能判斷。不是說有人發言詭異或惡劣,就可以建議強制就醫,這部份要非常注意不侵犯人權。
6.補充一個東西:必須在神聖與基本尊嚴之間做出區分;這裡有個古老的問題,就是女人或小孩一直會被神聖化,但用來控制社會整體。父權會非常強調這方面的神聖,但仍然進行壓迫性的統治,所以一定程度的反神聖是有必要的。然而另有問題是,反神聖不代表毀滅尊嚴——雖然在外觀型態上兩者很容易混淆不清。而在有一方主張尊嚴時,往往會被他方看作或聽作神聖又臨,這個部份需要更多對話,如何在神聖與尊嚴兩者作出區分,不把所有與尊嚴有關的論述與神聖混為一談,也不把某種神聖化作為尊嚴的保障手段。
某些攻擊女人與小孩的粗鄙言辭,是被某些人當作對抗神聖的手段(也就是說,攻擊的是其佔據的象徵性位置),但如果不能在神聖與尊嚴之間做出區分對待,很可能就會形成鼓動殺伐與霸凌弱者的心態與行為——神聖是否應該一無保留地對抗,或是仍然必須保有最低程度的神聖,這是有待辯論的議題,我沒有絕對的定見。一個暫時性的策略是(應該在帶有場域考慮後,分別層次)——尊嚴必須再三維護,神聖也當不斷打破。甚至是透過「去神聖來還以更深刻的尊嚴」。這部份陳克華某些作品其實做得不錯,但走這種鋼索不容易,有時會被誤解,有時也是在實驗過程中會失去準頭,這是可以討論的——也不能說任何創作都要沒有失誤,這樣就不可能有嘗試與發明。(但這次沒有什麼鋼索可談,發洩性的歧視言論是欺凌而非有意義的挑釁,我是覺得蠻難過啦,我真的也懷疑過是帳號被盜,但事實並不是)附帶一提,六月出新書的簡莉穎就做得相當卓越,大家可以多多參考。
7. 仇女的問題絕非個案,除了觀念外,有時也牽涉到一個人如何解讀自己一生的劇本,所以不完全是言辭上合宜就算解決了問題,只有更深入認識他人與自我,才會是根本的解決之道。並不是「政治不正確」就表示更有風範與真情,用「這種做法是政治正確」一詞來削減發話者的政治力與政治空間,這是「政治正確」這個詞在政治史上的源起與運用,如果了解這部份,就會知道如何守備與攻防——在時間允許時,我會做比較多的解釋,但有時不太有時間,只好抓重點溝通,不討論用詞。我個人是採取盡可能完全禁用相關詞彙的態度,因為封鎖任何一方的發言前提,對討論沒有幫助。也不是有益的對話文化。
8.這一週就不再發雜念了,今天發了那麼長。
9. 動不動就指女性主義者被神聖綁架,不利思考與表達,這是歷史失憶或政治惡意。只舉一例,女性主義的宣言裡始終不乏集體自稱為賤貨母狗的——這反映的就是我上面所稱「反神聖以達到更深刻尊嚴」的認識與
文化——有人只要需要黑鍋必找女性主義運動揹,如果妳/你多少已在性別覺醒的路上,就不要讓這類說法再浪費時間了。時間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