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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雜念


大家都感染了我的路癡病了嗎?哈。在問聯經書房在哪裡。路名我總記不住,但聯經書房超好找的,可以這樣說嗎,就在誠品台大店與台一牛奶大王中間。

聯經人文書房:106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94號。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當我還是高中女生時,那裡二樓有一家咖啡店。名字太普通記不起來了。店裡有大排的書可以讀,去那裡一部份圖得也是這。許多文學經典是在那裡讀得,比如卡繆,不然高中生也沒那麼多零用錢買書。一杯咖啡換四五本書看,划算。我的第一篇發表的小說,就是在那裡寫完的。坐在我對面的死黨則在算數學。我說:「寫完了!」她說:「給我看。」我說:「我想會在一個特別的狀況中讓妳看到。」她說:「了解。」我就拿去投稿,但是不太懂投稿的規矩,大約一個星期後沒看到見報,就沒放在心上了。我十六歲,以為報社就是有一個人打開稿件來看,然後決定登或不登,我以為郵件到了的隔天沒有刊出,就是不刊了。比如編輯需要的排版流程或時間,我一點概念也沒有。

大概又過了幾個星期左右,放學回家,國中死黨打電話來,原想是例行聊天,但是電話裡她問我:「妳是不是有投稿給副刊啊?」「咦?妳怎麼知道?」「因為我現在看著副刊,怎麼看到上面有妳的名字,應該是妳,不是別人吧?」她把小說篇名也唸了出來。我衝去離家最近的書報攤買報紙。路上還摔了好幾跤。除了有次在鄉下被牛追,大概一輩子沒跑得那麼快過。

偶爾我會說起這事,說得是,投稿副刊或做文學人,並不需要什麼「關係」,用最平常一般的方式就可以了。文學或許也有它人情世故那一面,但不懂不用,一點妨礙也沒有。我到今天,都不知道當時的副刊編輯是誰,因為我只覺得那是一個神秘的文學人物,甚至沒有想過對方可能有名有姓。後來有副刊編輯打電話到家裡,我才慢慢有了編輯是真人的概念(似乎呆到有點可恥,但那年代我呆到可恥的事是不只一件的),那時編輯要我多寫,我還回了一句話,提醒對方不要太不通世事好不好,我說:「ㄟㄟ可是我高三了耶。(要聯考)」有次在法國跟一個特熟出版界的女生聊天,她說那實在是太爆笑了,就是我的對應,就還完全是個小孩。很渾。

兩個死黨,一個成了同志,一個結婚有兩個女兒了。而我依然在寫。     

這條文學路,我竟也就這樣走了過來,公館對我,說起來,還真是可紀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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