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雜念
啊,這人是誰,還是讓讀者自己猜好了。我不要說出來。話說昨日此某人衫上別了個極好看的有如立體小花磚的飾物,我說好看,解下來讓我看仔細點。交小物給我看又拿回,來來去去,某又道:「我這東西通常是不解下來的,永遠別在這衣服上,所以這是《永別書》。」@@,如果是打得到人的距離,我就要動手打人了(好,我真的有暴力傾向,當著我的面一直說我的書就會被我打)我怒道:「不要一直說《永別書》!《永別書》啦!」
好。這實在是有點丟人的事。但又很好笑。我就捨不得不記一下。如果是採訪,我當然規規矩矩地談自己寫的書(我保證不會打人);可是出了工作的範圍,旁人如果要提起我的書,我就會覺得超窘。所以對朋友就會事先約法三章,不要一直談我寫的書啦(談一點點還可以)。怎麼說呢?就是工作歸工作,生活歸生活。但這陣子,這種二分卻老是很難。
昨天去唐山書局,原是我例來的公館行程,就是不管去公館做什麼,我的習慣就是會帶上逛唐山(時間多一點就是唐山、書林、台灣的店;所謂的必走三家。如果還抓到時間逛南天,那表示我已經在天堂級的幸福狀態了)。昨天是因為博拉紐的《在地球的最後幾個夜晚》送了人(某個我心愛的年輕小說家),現下我要補買回來,某說去唐山找。我覺得出版有段時間了,恐怕不在架上了。到了唐山,我又懶惰,在櫃台請書店的人幫我找:「博拉紐,博士的博,拉丁美洲的拉,紐約的紐。」店員說譯名可能不一定喔.....,「是啦,簡體版叫波拉尼奧,但台灣找,就是博拉紐這名字沒錯。」不抱任何希望。叮咚!書來了!「要兩本,只有一本嗎?」「只有一本。」但已經夠高興了!
反正從17歲以來,我只要去逛唐山,總是有什麼好事。有次我跟店員形容想要的書,對方還把手上的書一摔(我覺得非常經典地摔,所以要說一下),正色對我說:「小姐,這書除非妳去寫,不然它根本不會存在。」是是,我彆不住想笑,但更在意的是書:「要不要來賭,我說的書已經存在!我來找給你看?」──真是!幹嘛自己一開始不老老實實去找呢?(又是打人又是跟人對賭,今天的雜念真是暴露我最黯黑的一面了......)不過這也是有原因的。以前我就有這種時不時在唐山「形容」書的惡習,有次小姐靈通得不得了,她說:「妳這不能找書!書可能還沒做那麼細!」她三下兩下就找出一本期刊,我剛去我的書堆裡查了一下,是《台灣社會學研究》,裡面確確實實有我要找的東西──所謂「唐山奇蹟」,一下子是說不完滴。除了書好、店員強,我實在對書店是有一份感情。比如說(非常喜愛)卡西爾的書,我或許是在結構群買的,但就是有一個讓唐山概括承受的感覺,亦即:如果不是唐山,我就會是完完全全不一樣的讀書人。這種分別,是任何其他東西,都無法取代的。某些書店它不是一個地方,它是一個人生分界點。
書店不是賣書給妳,它是把妳變成完全不一樣的讀書人。從這一點來說,書店完全是無價的。現在有時獨立書店迫於時勢,會一再強調當場買書的重要性。我對這是有一點保留態度的。我還是認為沒有必要強調買不買書。愛書的人一旦變成愛書人,那是比變成狼人還難再變回來的事。從來就沒有人規定我們要在唐山買書,而逛唐山這種習慣,從來也沒有過其他勞什子的「文創」誘因。做為唐山書店的某種見證者,我認為唐山數十年來都是「毫無長進」──但它同時也不需要什麼「長進」。所謂無形文化財這種東西,就是非常無形。怎麼寫著寫著變成一篇〈書店讚〉了。
起始寫雜念我是有一點要抱怨,原來是生活中的逛書店,但逛到發現《永別書》被擺在唐山好醒目的地方。驚到。某說:「還好技巧地跟《背離親緣》放在一起!」(我還沒注意到,因為緊張,在書店看到自己的書都只敢用偷瞄的,當然就瞄不到它旁邊的書了)當時覺得很窘,第一反應是難為情。然而回到家裡想想,這是值得高興的事呀!我所喜愛的書店,擺著我所寫的書,這裡有一個作者從懵懂到不那麼懵懂的,秘密又漫長的過程。都要覺得感人了呢。
還有許多好玩的事......,我也沒有忘記要寫寫《風格練習》,但剛剛看到一篇刊出的書評,除了《永別書》外,還介紹了《種子的勝利》和《港都人生 旗津島民》兩本很有意思的書,書評標題是〈熱參與 冷思維〉──一看標題,就會想點進去看吧!《永別書》能跟其他兩本書並列入這樣一個標題內,真是榮幸。《風格練習》就先順延一下了。
今日收到《台灣史前史專論》,超開心!還有我的兩本過年讀物,忽然發現都跟走路有關,一本拉加‧薛哈德的《漫步巴勒斯坦》;一本荷索的《冰雪紀行》(不,跟「冰雪奇緣」毫無關係)。兩本都還沒開始讀,只讀了林長寬寫的導讀〈究竟是誰的巴勒斯坦?〉,覺得相當到位。──此文雖然每處都點到為止,但都是要穴。以巴問題可讀的書甚多,但深入淺出的文章卻少,內文未讀不作評,但從所收導讀就可看出編輯這本書的用心與高度,誰出的?啊!是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