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雜念
星期天早上去吃好吃的陽春麵,隔壁坐了一家人,小嬰兒還在愛動愛哭的時期,做父親的先負責哄小嬰兒,讓做母親的先吃麵。做母親的吃完麵,就先抱著小嬰兒出去,想是怕嬰兒的哭鬧太過打擾其他吃東西的人。留下來的是做父親的和大約三歲的小女兒──喋喋不休的年紀。
「我想送給阿嬤一個我的玩具。」她慨然說道。
這問題難不倒男人:「阿嬤不玩玩具。」
「那你幫我寫信給阿嬤?」她繼續。
沒聽清楚答案是阿嬤不會看信或不愛看信。
小女孩接下來的問話一個比一個難,包括了「為什麼會有我出生?」「大人會不會吃掉小孩?」
男人多半「呃」了一下,一臉「這種問題我該怎麼回答?」就以「我在吃麵」的姿勢「回答」小孩。雖然現場沒有會讓兒童心理學家激賞的對答,從小孩可以一再提出問題這件事來看,這是一個對小孩成長相當不錯的環境。這是一個活潑的空間。
養育小孩非常不容易,那不是一句話,而是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喪子或喪女的悲慟,在各種悲慟中,經常是最難平復的一種。所以我們面對即使是因病或意外身亡的小孩家長,我們都很難沒有同悲以及愛莫能助之感。更何況像昨天內湖小燈泡那樣的慘況──頭臉是一個人的獨特性所在,讓頭身分離──在奪取生命的同時,也是奪去殺害者的獨特性──當然眾目睽睽之下,我們不至於喪失小燈泡的身份辨識,但是這個殺害手法的象徵性,多少是種雙重殺害,比其他種的殺害手法,可能更加令我們悲痛。殺害本身就是一種污辱,殺害過程中傾向滅除死者的身份與獨特性(頭身分離),在污辱一事上是更嚴重的。
小孩遊戲時會說一句話:罵人罵自己。某個意義上,殺人也都是殺自己──無論兇手是無能了解他行為的後果,或是即使了解也不能自我克制──這都是人類非常極端的恐怖處境──說恐怖,並沒有任何意圖要為兇手脫罪──該怎麼調查審判,就是要公正並周密地去調查審判。不能因為目前表面上看來的罪證確鑿,就在查案一事上草率。偶爾罪案史上有買毒品犯為兇或利用邊緣人犯罪的事,雖然現在看不出誰可能做這一類的事,不過要是有這種事,如果因為人人喊打而有所遺漏,這也不能算還身亡兒童足夠的公道。
有人研究所謂的隨機殺人或犯罪,曾經舉一個例,某人對政府有所不滿,但去綁架一個娃娃車的幼稚園生──這是一種歸因謬誤。該抗議政府就要針對政府,這關娃娃車裡的幼稚園生什麼事?這種聯結錯誤就像電路接錯線一樣,當事者渾然不覺的狀況是令人吃驚的。我們實在該在日常生活中,就避免這種接錯線的思考與生活習慣。
兇嫌關心死刑存廢嗎?在不完整了解事件全貌時,就將矛頭指向廢死,這也是一種奇怪的接錯線──要認真面對問題之後,才有可能解決問題,不是做出一些表面上讓自己感覺心安的事──這種隨隨便便,能夠保護兒童或生命嗎?說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這看起來很拙,但至少是誠實的。誠實本身不能解決問題,但不誠實還會掩蓋問題──所以就算狀況看起來很糟糕,我們還是最好要盡全力站穩誠實的點,就算那比較痛苦──畢竟大人與小孩的差別應該是,大人懂得分辨吹牛是吹牛,做事是做事。要避免因為痛苦就敷衍了事,這很難,但說真的也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