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雜念
想起一些小事。在法國時我有一個朋友,個性是屬於特別溫柔體貼的。有次他換了上司,上司還沒到任,他就非常焦慮暴躁,說真的是有點在被迫害妄想的邊緣了。他反覆跟我說到,他跟這個上司一定會出問題。因為該人來辦公室布置時,他就覺得兩人很不對頭。剛巧我跟他上司有過一些接觸,我就對他說,某某確實不細膩,在某些狀況中,還蠻重視擺派頭的,不過以我的了解,某某另外有些好處,某某是個直率的人,重要的事上頭,行事會很正派,我覺得你至少不用擔心,某某會是用小動作搞人的那種咖。
抓狂的朋友,忽然鎮靜了,他說:「是嗎?我也是直率的人。這樣應該會合。」連我都幾乎不能相信,只是這幾句話,就使整個人在暴走狀況的朋友,變得很一休(和尚)。幾年以後,朋友的工作狀況不錯,原本他擔心得要命的上司,在他的評價中,變成「很能放手讓人做事、很有重點、且在工作關係中非常信賴他能力的好上司」──幾年前他憂慮的工作地獄,根本沒成真。老實說,朋友當時是激狂得想辭職了。
我自己不是在人際關係上很強的人,通常是我比較容易焦慮,那次反過來像是我幫到了朋友,連我自己也覺得稀奇。也是機緣巧合,我要不是先前有過麻煩,被迫要找某某交涉,原本在人際上就不是太強的我,不可能剛好有機會觀察某某的行事。
我真正要說的是,我們的社會有種風氣,認為有某種社交能力或人際能力的人才是「正常」。不夠活潑外向或是靈活的人,常被團體生活所排斥。但其實每個人都有很不一樣的能力,所謂人際或社交,應該是很自然的互補,而不是較量強弱。即使像我這樣曾被打上「孤僻」(真的常聽說有人擔心我太孤僻~~)標籤的人,也鼓勵過一時退縮怕人的朋友,去搭起友誼的橋樑──一般是說,只有和外向的人在一起才會變外向。
在社交生活裡,真的有人是比較玲瓏且如魚得水,但我覺得,也不能把這些公關人才的天份,變成對所有人的標準。──這是非常不實際的。
這幾天大家都譁然於藝人張柏舟竟可假冒教誨師,我也是驚得快要沒有魂。但是所謂比較有分寸的發言如牧師,去說鄭捷在人際關係上有問題──我相信當然是有問題(套一句我聽過心理醫生說的話:「誰沒有問題呢?我們都有問題。」),然而如果是這個部份,可以教、可以影響──最不濟,我們生活中,不都見過那種容易衝動,老要旁人拉一拉才不會暴衝的人嗎?這種衝動的人,卻也有可能在其他人都謹慎的時候,不顧自己性命地去救起某個人(那種緊急必須跳下水或衝進人群之時),這種事在歷史上一直是存在的。
當然更不是怪鄭捷身邊的人沒拉住他。這事太極端,沒有些經驗的人,誰也想不到。我們通常也認為,一個人口頭發洩了,或許反而已經平衡。怎麼說呢?就是超強的體育隊伍,也會漏接球。很常見的說法是,一人做事一人當;不過每個「一人」是怎麼變成「一人」的,這事卻不簡單,無論如何都是一個社會過程。即便最有愛心的社會,也不會不出錯。因為無論人或社會,就是很複雜。更何況我們離最有愛心的社會,根本還很遠。
死刑的最大壞處,就是它總是確立「殺人可以解決問題」這個意念。而這很令人懊惱。寄望悔悟,這也十分困難。不是因為認不認錯,而是人常常沒有能力了解自己。說「我錯了」是容易的,最快認錯的,有時也只是奸巧之輩,因為還想妄為,所以用懺悔很快堵大家的嘴。所以也不能隨便去寄望這一類的悔悟發不發生。總要做最壞的打算:就是有可能根本不會發生。然而我們真的可以因為,某人不悔悟就殺嗎?到頭來,屍體也是不悔悟。針對是否悔悟來決定殺不殺,殺是比不殺,更不可能促成悔悟。如果留下犯罪者的性命,之後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檢查「這人悔悟了沒?」,對雙方也很殘忍。悔悟應該不能是在壓力之下的,因為那就是對壓力的反應──這不行的
。一個社會說,要不要悔悟就看你自己,至於我們,我們要按著我們的理性過下去,只有你自己可以給你壓力──也許只有如此,才比較可行。
古代的刑罰在今天來看,非常奇怪,比如把罪犯的妻兒變成奴隸,應該是因為那就是一個有人需要奴隸的社會;現在社會也許不會有人認為可以把人變成奴隸,不認可這種需要,但還是以為把罪犯變成屍體是必要的。研究起來,社會對屍體有某種信賴,在屍體上看到某種保證。我說這話並沒有很嘲諷的意思,因為我想這是有些原理可循的。畢竟死屍總是比生命可以「確定」的東西。生命的特色就是不確定與未知,不能動用死刑,多少是要人們絕對接受生命。──它帶來的未知。
記得有次我在影印店辦事,新聞也是剛好報到某個暴力殺人的新聞,影印店的老闆娘不斷說著:「這人非要給他死刑不可呀!」其實我與老闆娘的意見不同,但還是有一部份很深的感覺到,說這話的人是很善良溫柔的。她是非常痛惜被殺害的人的性命,才會這樣說。杜斯妥也夫斯基寫過一段很好笑的東西,俄國人打算去暗殺應該是沙皇之類,不就是暗殺殺人嗎!但到了現場,開槍之後卻基於一種奇怪本能,又開始急救或是救命的動作──總之就是暗殺者做不出暗殺事。人類總是有點這個東西,隔著一段距離,表示意見,會覺得「非殺呀非殺呀」,但真到了行刑現場,依我看,有些人是無論如何都下不了手的。那麼到底哪一個最能代表人們的意見呢?是那個遠遠表示意見的自己?還是那個只要進了實際情況,感受就會不同的人呢?如果自己身上有後者存在,前者是不是也是對後者的一種背叛呢?
沉重的課題停一下,這隻石虎真的好可愛──我也沒有收到總統級簡訊啊。這次地震來時只有呆呆地想:真的好大啊。最近幾次地震,就以這次最大了。(圖片來源:石虎抱抱臉書)不過要說害怕,張柏舟等更讓我害怕。應曉薇資訊還在變化,較不確定誇張到什麼地步。有人常問:難道監獄囚犯也有權利嗎?當然。怪怪教誨師這事讓人難過,因為想想也不知還有多少類似的糟糕事,或許只是沒有被查出而已。傅柯生前花不少時間做一件事,就是定時與人去監獄。但如果我記憶無誤,著眼點卻不是教誨或感化,而比較是做為一定程度社會隔絕之人的「工具」,避免監所中的人缺乏發言權而成為社會性的死亡。不過這不是我非常熟的領域,應該有人做過較全面的研究。我只是從一些文件中剛好讀到過這個部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