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雜念
12月要出新書了。書名是《晚間娛樂》。
一共包括了13篇正文以及一篇附錄。除了現在貼連結的〈推理小說好吃嗎?上〉〈推理小說好吃嗎?下〉,都是全未發表過,雜念也沒有貼出來過的東西。
現在自己端詳這本還在編輯中的書,真覺得我寫了一本挺怪的東西。
它不是小說,也不是傳統抒情意義的散文集,一開始的出發點呢,就是「趁著我還有記憶」,將我覺得幸福的閱讀經驗保留下來——幸福的記憶,也是很容易流失的。沒什麼大不了的想法,不過就是寫寫「我是怎麼娛樂過來的」。選在12月出版,因為心情上是有點「做禮物」給人的感覺——不一定是因為聖誕節,只不過是到了歲末,就算對自己,也會有種我想「犒賞自己一年來的辛勞」的心情,所以呢,就想來做一本純粹與「愉快」有關的書。
自己寫作,閱讀有時就不見得都是快樂的。(只要一閱讀文學作品,幾乎立刻就會進入工作待機的狀態中)前陣子看到一個標題沒點進去看,說的是某個填詞人寫情歌歌詞的副作用,就是聽到情歌就不容易被感動了。以前我聽說過一事,說是傅培梅在家都不下廚——一件事變成職業,到頭來,就是會有些受不了。
沒有被工作精神與壓力「污染」的娛樂型閱讀,一直是我保持精神清爽的關鍵:雖然我自己寫這本書的時候非常愉快,但在這出版前,卻有種小小的憂鬱:好像要把心愛的玩具送出去的感覺。為此,我在家中好好地訓斥了自己一番。
比如我常送人書,只有自己非常喜歡的書才會送人——因為這才是誠意嘛,如果自己只是百分之九十喜歡的書,我通常就已經送不出去。所以在送人的時候,說不上捨不得,但還是會經歷某種分離的小痛。此刻我對《晚間娛樂》也有類似的感情——倒不是因此反悔到想從編輯那裡把書再拿回自己家中收藏(編輯請放心
),而是我發現,這本書說真的觸及了我心中很深處的「我的寶貝」之感。感情用事之今日,想想也是挺有趣的。書封還沒出來,就放一張「晚間圖」——幾年前去香港玩,拼命找機會搭天星小輪,簡直像小孩反覆搭電梯一樣。看到這張照片才想起當時的興沖沖。幸福也是需要提醒的——不確定是哪個小說家在小說中寫過這樣一句話。如此很是我寫《晚間娛樂》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