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雜念
1.我完全漏了今年一月出現過所謂「陸委會誤植九不得」的新聞——看了一些報導——看到有港人因為出生地在中國而造成申請台灣身分困難,因而說到「我不能選擇出生地,可是我的思想是(好的,經得起考驗,反對共產黨或愛台灣)的等等云云——」。我的感覺很糟糕——不是對說話的人,而是對迫使人們必須交代自己思想的處境。
難道現在要對人進行思想搜身了嗎?一般的搜身是萬不得已——比如上飛機前避免有人帶爆裂物什麼的,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並不是什麼特別好的事——「思想搜身」很荒謬,因為沒有什麼比思想偽裝更容易了。而且人應該也有不暴露思想的權利才對。如果說中共要派人到台灣滲透,他會不知道出生地在中國較敏感,不會一開始就從港人當中挑就好?——我並不想苛責陸委會,因為世界各國在處理這類事,都犯過各種錯誤,——只是時期或針對族群的不同——但也會不斷修正與改善,或是變糟變壞。我摘要我看過相關報導後的三個心得是——
a : 有說「台灣目前只有移民法規沒有移民政策」,那政策的部分最好加快速度補上才好。
b:規則要明確,尤其在各種回覆的時間上,即使有時較長,但是要等一個月?兩個月?有個兩三天的誤差,相信沒有人會因此記恨,可是總要給出具體的時程,讓人有個譜才對——這一方面是對人們必要的體恤(都已經二十一世紀了,相信不會有人認為這種「體恤」沒有必要,又不是什麼帝國時代),另方面也是避免造成行政怠惰或行政怠惰的誤會。辦任何事,如果知道答案是一個月揭曉,就算等一個月也不會太焦躁,但若毫無頭緒,那就算一星期就有回覆,那一星期也會度日如年。連紅綠燈也懂這個道理,會跑數字,希望行政手續能「紅綠燈化」,應不過份。
c : 像「九不得」裡面說的,港澳人不得進入國防軍事地區,我一看就覺得很頭昏:難道像我不是港澳人,就可以隨便進入國防軍事地區嗎?國防軍事地區,難道不是它本身就應設有安全管理,本來就不能像逛公園,高興就去逛?如果是國防軍事地區就應該又可以管理的,提出「港澳人不可」,先不說歧視,它根本就很奇怪,很難遵守——難道是看到什麼大大、灰灰的東西(因為我不知究竟國防軍事地區都長什麼樣子,只好假設它可能長得大大、灰灰的),就要問它:「嗨,你是不是國防軍事地區呀?」然後期待它像siri一樣回答你:「我不是國防軍事地區呀!」
——「九不得」很扯(雖說是誤植,但總也有人先列了~~),沒力氣一個一個批評,但目前可以有的作法,可能是大家多少支持一下內行的NGO,讓他們可以糾正行政單位,並且監督流程裡,損及人權與人性尊嚴的部分。說人家「有影響國安之虞~~」,真的是來滲透的,應該不痛不癢。如果根本不是呢?被說是「之虞」——將心比心,這多暴力啊。「之虞」,應該是連預備犯都稱不上,但卻對人烙上「類犯罪」的標誌,作為國民,我對我的國家這種做法的正當性,深深感到懷疑。這件事我打算持續觀察。
2.在郭怡美書店買到已經出版好幾年的«烈日帝國»——剛出版時就翻過,但覺得「啊,這是看了會深受傷害的書吧」,就先讀«非洲:六十年的獨立史»——«烈日帝國»真的蠻恐怖,裡面有些片段我曾在別處讀過相關的文字,有時會難受得掉眼淚——我覺得先讀過«非洲:六十年的獨立史»是好的,因為它有較多非洲人的具體身影——«烈日帝國»更集中揭發殖民主義慘無人道的做法,難免呈現一種非洲人非死即傷,多戰多敗的慘烈——不過,因為有先讀過«六十年»,就會知道某些人物,更加複雜。«烈»對歷史有誠意也不粉飾太平,儘管不一定要對作者的所有觀點照單全收,但讀過一遍還是頗有收穫。«六十年»內容豐富,但有時仍有過於西方中心之嫌。這部分對照«殖民統治的結束»就很有幫助,後者的資料明顯較前者少很多,可是更扼要、均衡、持平。
在剛果第一任總理盧蒙巴遭美國中情局暗殺未遂一事,«烈»說:「一名殺手攜帶一管毒牙膏。」«六十年»則交代出許多人名,包括艾森豪總統、製毒寄毒的中情局科學家名、科學家親自前往剛果教導中情局在剛果的負責人要怎麼用,負責人還沒想到怎麼弄上盧蒙巴的牙膏或食物,因為政變已發生,負責人只好把暗殺工具丟進剛果河中。«殖»未提及在最後暗殺成功前的暗殺未遂,但說盧蒙巴最後被暗殺,「據說中央情報局參與了此事」,但此書作者是唯一沒有合理化暗殺,做出西方視他為眼中釘,對其有許多偏見原因陳述的一書。關於最後暗殺,«烈»指出「比利時軍官下令槍斃」,«六十年»列出行刑車隊的比利時軍警,並詳細描述了毀屍滅跡的經過。大致就是美國與比利時都要暗殺他,比利時做成,美國沒成,但確定有計畫有預謀。多年前,«迷你世界公視大展»上映過紀錄片«謀殺殖民地領袖»,連執行殺人的殺人者都找到了!同一個導演還有另外拍劇情片。(686有寫一篇關於紀錄片的簡介,挺好看,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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