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雜念
1.相信簡莉穎。相信李援軍。這幾天很多人發文說「文壇早就知道貝嶺怎樣怎樣」,再次證明我應該不算文壇中的人(囧),簡莉穎發文前,我完全不知道。看著我當時第一時間就去買的«策蘭詩集»,覺得很悲傷。
——當然我也是知道一些事件的——這種事非常令人苦惱,因為除非當事人公開說,只能在有機會時提醒——但這類名單未免也太長,偶爾我還會發現,自己有時還會忘記某些有人告訴我的——畢竟,並沒有做一個備忘錄起來。
但比較孤僻的人,到底可以怎麼得到保護呢?更實際地說,性教育似乎不能只是教「別人沒得允許不可碰」之類,應該清楚教「什麼是強暴」與「強制猥褻」。——有個男性長者給過我一個觀念,他認為並不需要細分強暴、猥褻還是性騷擾(儘管法律上必須要分),因為所有這類行為的核心就是強暴。讓受害者困惑「這不到強暴」或「這不是、不像強暴」,對於防治與認識侵犯本質,沒有必要。受創當然會有深淺等多種形貌,如果是與警察與司法人員溝通,用詞當然要準確一點。但舉例而言,一個人用卡車、摩托車或騎單車故意撞妳/你,從惡意與會造成傷害的本質來說,不見得用單車撞,就比較輕微。——雖然用單車撞的人,要逃避責任或說服旁觀者沒有嚴重性,看似會比用卡車撞容易一點。——但是單車也撞死過人的。
我比較不擔心簡莉穎,因為覺得她應該有「足夠的支援」。李援軍的狀況,我比較擔心,因為他年紀輕,一開始對他的加害人懷有的期待也較高,他只要對方「道歉就好」,連對方應該受到懲罰的念頭都沒有,這會比較脆弱——林亮君也年輕。不是不相信年輕人,而是當鼓起勇氣揭發後,終於發現加害者竟然沒有歉疚,那會帶來非常大的心理壓力與破滅感。——我希望他有心理專業的支援,不間斷地做他的後盾。因為萬一進入法律訴訟,會收到攻擊與針對的,會只剩下他一人——旁人雖可以精神支援,但只有他一個人會被針對。這是為什麼會有「歡迎法律解決」。——過去強暴倖存者有些走不過法律訴訟,就是因為太孤單——通常一開始家庭支援非常雄厚的,只會在隨機強暴中被挑上,不會在熟識強暴中被挑上。我曾間接聽說過,強暴犯直接說,絕對不挑家住台北的下手。因為相比之下,家住台北的,父母或親屬較有資源的比例較高。強暴這類事,從事情的末端看,是對某個人的尊嚴與身心傷害,但在上游,它仍然與結構性的壓迫有關。
2.目前爆發的事件,多到不做表格搞不清狀況。我看新聞的速度又有點慢。目前看到賴清德發言方向都是良性的。但行動要與言語相符才可。行政失靈部分,不是有平權觀念就夠——有次無意中聽到一度賴清德在台南警政上很有成績,因為不以績效壓警察,反而使警察士氣高而有成效。——希望這類行政方法能夠轉化使有實效的「性別行政」——現在已經不是觀念倡導的時期了,也不是只有政策就夠,而是要研究行政的各個環節,缺資源補資源,缺方法補方法,缺研究就要補研究。
3.本來以為可以在瑯嬛書屋買到吳明益「獨立書店限定」的新書——結果我又跑早了。原來書還沒上市——我還以為自己晚了呢。希望大家「來吧,來去獨立書店買一波」——新的文化經濟模式無論成效如何,先支持這種多樣性再說——就算有人會說「那是吳明益才能這樣做」也沒關係,既然「吳明益可以」,慢慢應該就可以激盪出更多「夏宇就可以」,或者「某某就可以」。我覺得簡莉穎也有這種實力的喔。
4.為了哀悼所有被性別不平權傷害受害者的傷勢,今天只好第三天貼出«惡魔的肖像»——儘管嚴格來說,也是有點圖文不符啦。————對了,想起今年被收錄進九歌小說選的,敝人的<上路的遊戲>也回應了一部分這個「文學」與「不性平」的問題,但那時電腦上圖有點問題,今天就補上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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