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雜念
1.強壯的日子吃蘋果,沒那麼強壯的日子吃芒果。剛剛發現冰箱裡的芒果都沒了,只剩下蘋果。可見最近我一直覺得自己「沒那麼強壯」。仍然不想吃蘋果,想到有洗好的葡萄,打算等下吃葡萄。
2.星期天在捷運大橋頭附近的現流冊店,度過很愉快的夜晚。真好。印象中過去幾次在台北的講座,似乎都比較拘謹。這次在現流,卻有種很溫馨的互動氣氛。大家很自然地交換生活或閱讀上的想法。(賀)淑芳:珊珊(曉樂)很愛妳喔!邱永漢:雖然現場很多人說你厭女,但我們還是很高興你的最新小說集出版了!事實上,我自己過去在讀邱永漢,比較注意小說技巧,他的性別立場,不知為何沒有很留心——我個人是有點喜歡他的個性,覺得他的人是小說家裡比較好玩的。我也喜歡他頭腦清楚(除了跑去競選那次,他自己也說那是標準的頭腦發熱)有行動力的部分——我覺得他似乎對應到我很童年的部分,那個時候,一點也不多愁善感,覺得天上地下都是我的,即使光著腳到處跑,也不畏不懼——我知道吳濁流啦很多當時的台灣作家都不喜歡他,這部分我也覺得有意思,明明只要假裝一點,就會有和諧,但邱偏不,我覺到這種個性很有趣。
3.我雖然不常看電視,黃子佼是誰還知道,宥勝就不知道是誰。沒錯,不應該讓才十歲的孩子待在成人性交的現場,從這一點來看,黃子佼最早是「受害者」。加害者是從受害者變過來的,這種事總是很讓人難過,但這值得憐憫,卻不能作為理由。他這樣大動作的自衛,很可能是還有比目前更嚴重的事項未被揭露——目前的事都有可能有刑責了——他表現得像是自己受到極度的迫害,這是讓人完全看不懂的。如果你騷擾你的同事,這很不好,一樣應被譴責,但你又是對某個程度在你權力之下的,等於是欺負弱小,又利用職權。這種神仙也難救的狀況,難道怪得到什麼別人?其他的藝人究竟有沒有吸毒,或做壞事是否有受到懲罰,都不可能把所有事都混在一起來談。他極力要把事情塑造成對自己最有利的狀況,反而暴露出嚴重的自我中心,以及歸因上的謬誤。如果一個人的邏輯如此糟糕,實在蠻麻煩。如果過去犯的錯,是造成受害者的痛苦,現在最低限度的改過,至少就應該朝減少受害者痛苦的方向進行——而不是仍然覺得「我才是最大的苦主」——張小燕可以說「得饒人處且饒人」,路邊的路人也可以說,但是黃子佼自己說,就表示他還沒弄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麼,該做什麼——這也是最開始「罪」的起源。
你被工作單位邀請去評選或輔導新人,這是你的角色,你該做的就是讓參與者對娛樂事業的環境有信心、安全感與合理的了解,不是讓你去造成新人困擾、恐懼與身心創傷——從行為來說,你就是制度裡的賊與盜,竊佔並惡化了原本可能朝合理方向發展的資源。張小燕當年請你做助理,應該沒有要你先拍裸照吧?那麼為什麼人家好好給你的東西,你不能也好好給別人?事情就那麼簡單。你不只傷害受害的當事人,也讓一度希望不要歧視任何職業、不要污名化演藝就是骯髒下流的努力被扯了後腿。對,我也認為你生命早期的成人非常對不起你,社工或警察,如果沒將他們繩之以法,也該對他們曉以大義,並在之後監督並保護你屬於兒童的權益,社會沒做到,社會確實對不起你,欠你,但受害者並不欠你,你用她們來討公道是大錯特錯。你其實應該深深感謝她們沒有守密,勇敢說出來。因為只有這樣,才是把你當作一個人,有人應該負起的責任與悔悟的能力,而不是把你當成白癡或野狗。嗯,也希望大家未來更注意不讓兒童暴露在不當色情環境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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