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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雜念

  • Photo du rédacteur: Nathalie Chang
    Nathalie Chang
  • 6 nov. 2023
  • 2 min de lecture

1.如果我不是評審的話,也許會多說些什麼。但我認為即使基於再大的善意與體貼,憑藉記憶與印象說話,多少還是危險的。(因為在歷時甚長且發言眾多的過程中,記錯或選擇性記憶都可能造成誤解。)過去我自己得獎時,即使有評審事後想告訴我,誰說了什麼,誰支持或反對,我都會趕緊制止:「不要說。不要說。」——人都是有人性,會對「於己有利」的人產生好感,但這種好感,其實不是任何創作者該有的。當然,這次所讀到的許多作品,都是令我感動萬分,敬佩不已的。如果可以讓多一人讀了多一本,我以為,所有的辛苦與我消耗掉的藍莓乾(眼睛一痛就趕緊吃藍莓乾),都值得了。


2.發現還是很多人對文學獎有誤解。文學獎並不會決定文學的價值。文學獎只會決定文學作品在一時一地的象徵價值。象徵價值是有意義的,意義是用來發揮作用,不是只限於個人榮耀——我是非常相信文學人在這層作用上的體悟,沒有人會傻到以為沒得獎的作品就是比較差的。建議大家也去看看詩集«人該如何燒錄黑暗»作者發表在臉書上的感言,他寫得非常好。


3.有一個時刻,我真的覺得非常累,但還是翻開了«黎凡特»這本書。想要在睡前看兩行「不是工作的書」,看到一句話,我馬上想「這是在說卡瓦菲斯吧」,果然是!然後那本書錄的卡瓦菲斯的詩,讓我所有的疲倦都一掃而空。文學的美好是像這樣,卡瓦菲斯,當年除了很少的人知道他,生前根本沒得到什麼肯定。我最近又重讀了卡瓦菲斯,受惠甚多。柯恩的改編對普及大有助益,但原詩更好。


4.我本來不太喜歡舞作«任何分裂的企圖都將以粉身碎骨告終»被包裝與宣傳的方式(甚至有無傷大雅但就是小錯的錯),所以拖了好一陣不能決定要不要買票。後來認為創作者不應該被連帶的行銷傷害,在最後一刻一樓只有一個位置時(也是命中註定的緣份啦),我才下定決心下手買到了票。星期日很高興看到這個「可以發現兩個新字母」的舞作(一向如果可以發現一個新字母,就很感謝了,何況是兩個)。我旁邊坐了一個從高雄來台北讀大學的女生,她主動跟我說話,說她是「因為有文化幣」才能來看這齣舞——我覺得很有趣,她說看了歌劇「魔彈射手」也聽了「維也納少年合唱團」(我小時候也聽過!),我們還討論了一些其他事(我問了因為讀過«沒口之河»後,對法律的許多疑問,她則告訴我她所知道的。),也許下次再來寫,她還問我,「知不知道法律白話文」,我說「知道啊!」(笑)。有時間要把看舞的心得再整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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