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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雜念

1.柯文哲被起訴一事,挺嚴重。這事就看司法了。最初我也驚訝,為何起訴書上有處以「某時地」帶過,被很多人攻擊得很厲害。但聽到一種說法是,是在190頁版本新聞資料版(但一樣都會寫「全文」)才這樣簡略,真正的891頁版,時間地點是有的。我沒有拿兩版本直接對照過,有興趣的人可以對一下。看是不是真是這樣。


   我以為如果要討論,應該先要釐清,大家讀的是哪個版本。所謂「讀起訴書」,還是要讀891頁版才能算數。——不然就是要聽可靠的人講解。我個人最在乎的是圖利。如果說沈慶京與柯文哲雙方都沒有犯罪意圖,然後容積獎勵「不為什麼地」就違法大大提高,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也太搞笑了吧。


   我目前不想給自己太多閱讀負擔——說點離題的話。聽到討論「橘子真的很重要嗎?」「橘子好像運鈔車!」「橘子不是『愛玩的小朋友』!」之類——我就覺得取綽號實在是門學問。大家那麼關心「橘子」,台灣以外的人一定會一頭霧水吧,還以為我們對水果的態度很鄭重……。如果把「橘子」換成「西瓜」、「芭樂」或「蘋果」,就沒有那麼喜感。明明很沈重,大家「橘子橘子」的喊,彷彿熱鬧有趣。


   關於「硬碟」在柯文哲家中,柯文哲一開始說「也不一定是他的」——我真擔心,案子繼續辦下去,有天柯文哲還會對法庭說:「法官喔你看我裝在這個柯文哲的身體裡喔,但我其實也不是柯文哲啦……。」


2.麥當勞是因為違法才被罰百萬。但在它的公開聲明中,說是「對於辜負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我們深感抱歉。」——好像如果不是「高度期待」在先,它就不算辜負。


   企業要救形象,就會耍點心機——但我們又不是對文字全沒敏感度:蛤?還在往自己臉上貼金?我本來對此案沒有太過關注,只馬上想到,有林于仙的判例在前,這案成立,給強暴者定罪應該不成問題——如果十七歲少女有獲得法律規定的相關支援,也許可以度過壓力——所以,稍微深入一想,麥當勞確實難逃其咎。麥當勞的形象也是個問題,今天少女如果是去聲色場所打工,大概會更有戒心——結果,也許反而不會遇害也不一定。這事是令人非常難過的。我對於繼續在麥當勞消費這事,並沒有特別的意見。——因為任何行為同時也要看動機,去消費未必要等同於無條件支持現有的企業文化。


    但是若干高中男校生「消費同時刻意張揚」表現的,大概就是巴特勒指出的「追悼性匱如」——直接一點說,就是「沒把女工讀生當作人」。但考慮到未成年的因素,我會暫時認為這樣的表現,可能與缺乏男性楷模與對話有關——畢竟,到這個年紀,對於成年男性的特權與對女性的貶低,已經不可能像更小的時候,天真看待——加入或不加入(男性特權集團)?的確是個問題。如果說,這些挑釁行為要抗議與對抗的是「無差別的抵制行動」——只能說看起來「辭不達意」。當然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但反而是「已成大人的某些建中校友」發出的言論,有夠「令人倒彈」。我原本是把「猥褻女性的菜單命名」與麥當勞事件分開看待,看到若干言論時,還有點疑惑為何全混在一起。幾句話談「猥褻女性的菜單命名」——雖然它們粗糙到沒有什麼模糊的空間,我們還是很快拆解一下三個元素:性聯想、貶低物化女性與去抑制。


   「去抑制」如果有人覺得不好懂,就把它想成「仿皮條客」——除了金錢元素,(男女)皮條客在文化中的「喊燒」角色,我一直深感興趣——他(她)們通常是透過中介的角色,去爭取兩造的特殊感情。中性一點來說,這種人就是帶有暗黑色彩的紅娘。我記得很久以前,看過一個上了大學的男性,自承是家裡的姐妹進入賣淫業以支撐他完成學業——像這樣的男性,如果在席間,應該會很想哭吧。


  「食人」意象對於男性,有時與女性不盡相同——女性因為哺乳的能力,同時具有「食人」(女嬰食母乳)與「餵食」(若成為母親就會被食母乳)的換位可能,但男性不能透過肉體餵食,我推測因此具有更大的「食人」位能,如果象徵能力順利發展,應該也能透過象徵換位減輕焦慮——父親會吃小孩這種意象,藝術史也有不少討論。現代社會基本上禁止食人——但仍有非常多「食人遺跡」。這份菜單明顯的「食用女體妄想」,實在詭異。


    三元素中,「性聯想」並不絕對具有可責性,屬於「可受公評」,使用得當,有時也能使人會心一笑。「物化貶低女性」,我不認為只是「爭議」「並沒有傷害任何人」的表現——公開與私下鼓動仇恨(女),都非常不合適。


   但「去抑制」是我以為最嚴重的元素。拉皮條不管說得多麼漂亮,還是與「賺取」(金錢、認同、關係)有關,在校友會中打算賺取什麼?——這份菜單把食用者,都放在「擬嫖」的位置——照理來說,應該會有人現場抵抗才對——比如大江健三郎的父親,照大江的描述,應該就會拒絕。這份菜單是「以對不特定女性進行性騷擾」,以便「取悅或與在場男性同歡」——其實在女性群體裡,也是會有女性特別認同「猥褻者」,並以此打造在群體中的角色——因為很少人會爭取這種角色,所以通常很容易就會爭取成功。「沒有意願與能力昇華」——這是「猥褻」存在的樣態——猥褻在私密空間中不會有什麼問題,去精神分析大概也有什麼策略,但走入人際與社交,等同要求其他人「接受猥褻」——這個問題非常麻煩。因為猥褻就是因為「不可接受性」才成為「猥褻」的。相關問題值得探討,但並沒有容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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