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雜念
我剛剛氣得在發抖:意見不同、立場不同,有其歷史文化淵源,可以努力了解與溝通。但是有意欺騙,那就太過份了。
首先是,林岱樺提之王雪紅版的跑馬廣告這幾天一直出現在我的螢幕,我點進去看,這份以〈比行政院版更符合釋字748號解釋的同性結合專法〉為標題的文件,在行5、6處稱:
釋字 748 號解釋文中並沒有「同性婚姻」這個名詞,反而是以中性 的「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而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 永久結合關係」來描述這種關係。
我看了很懷疑,於是把釋字748號直接點出來對照,748號是這樣行文的:
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 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 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 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 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 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 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 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 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兩相對照,昭然若揭:
1. 釋字748號是基礎,連林岱樺/王雪紅版的論理都強調是要符合748號。
2. 但是,林岱樺/王雪紅版有沒有像他們宣稱的「更」符合呢?絕對沒有!
3. 為什麼?因為紅字部份完全是有意誤導,將748號的解釋截頭去尾,斷章取義。如果是大法官釋憲文做得不好,那我們來怪大法官,可是根本就不是這麼回事喔。會做出紅字部份這種論述,一是(閱讀)能力太差,連國中的閱讀測驗都通不過;二是睜眼說瞎話,刻意以法律專業矇混,嘖嘖,法利賽人,法利賽人,難怪連其他基督徒都氣壞了!
我認為王雪紅版根本是在耍詐。
不堪入目。莫此為甚。
理論上,民進黨應該自己有能力使政院版通過,我看到有網友在跳腳說,為什麼都不罵賴士葆版?因為賴士葆版雖然糟糕,但其實是沒有太大實力的,民進黨也許有幾個會不遵黨意靠到國民黨那邊,在表決上卻應該沒有勝算。然而林岱樺/王雪紅版有可能拉到兩黨——如果民進黨有更多立委搞不清狀況又屈於反同施之的壓力,以魚目混珠的態度以為這比政院版還政院版——所謂「比行政院版更符合」的意思就是肯定政院與748號——但這是邊諂媚邊偷樑換柱:太陰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