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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雜念

有時確實會覺得自己的說話習慣會造成誤會。通常我會選擇不說話,都不是沒有意見或懶惰。常常我是知道只要說那麼一句話,就可以令對方無話可說——然而這又何必呢?

有時不說話會看起來彷彿不在乎是非,但心裡是清楚的。有次我吃了個暗虧,可是我覺得做錯事的人是沒有惡意的,然而只要我把事情說出來,一般人還是會立刻對此人起極大反感。結果我守密守了快十年,連最近的朋友都不說起。後來終於把事情說出來,還是因為只有如此才可以略加維護某另一事件中可能受委屈的那一方。(客觀來說我當初那個虧是有點嚴重的)所以,以前有一個我非常喜歡的學姐,還曾經對其他人說,從來都不知道我的心裡在想什麼。然而我也不覺得這是搞神秘或是不誠實,說話畢竟就是要看人、看事、看許多狀況。

有時我說某事某物並沒有那麼糟,其實還是覺得糟糕的,只是覺得要留餘地;有時對很好的東西也只淡淡地說,只是因為至少我自己就不喜歡太強制性的東西。總也不要因為我自己的情緒,反而害到喜歡的人事物。

對愛的東西能夠一冷到底,這種幾乎是自我要求的態度,曾經使我分析過某導演的作品之後,老師都摸不清我到底是不是該導演的喜愛者(因為我是很科學地分析囉,還用了數學~~~)。他悶了很久大概太痛苦了,竟然還是想知道我在私人感情上對該導演的好惡。說起來這可是本門大忌——感情人人都有,但根據自己選的派別,是有分可以多放感情或少放的。照理我是在一點不放入個人感情的派別之下,結果還惹到頭頭都忘了規矩來問我個人感情。真是讓我從肚子裡好笑:當然不回答!祭出本門規矩來。所以我最喜歡安徒生十二隻天鵝的童話。愛與工作都必須沉默,就算要被火燒死也要先把工作做完。說不停的人做不來事情的。

那麼我如果能明著講喜歡的,那真是喜歡極了到破戒。

《青蚨子》的書評登出來了,於我就是鬆一口氣,終於可以說:最近看到一本非常喜歡的小說。也因為是全心全意沒有保留的喜歡,自己感到非常輕鬆愉快,沒有什麼事情必須暗坎在心裡。點此可看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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