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雜念
1.看到朋友寫,星期六投完票要去吃鐵板燒,不禁笑了。投票這件事,畢竟還是要付出一點心力。記得上次投完票,我去菜市場買菜,與菜販聊天。我說,投票還是件有點麻煩的事,結果被年輕的菜販「開導」了一番,意思是,選舉是自己重要的事,重要的事怎麼能嫌麻煩!我因為已經投完票了,所以是笑嘻嘻地「被罵」。木柵投票的特色,就是會看到早餐店裡人潮爆滿,大家都出來吃早餐——可能是為投票做準備,也可能是「投完票去吃鐵板燒」的意思——我昨天剛去景美吃一間幾個月前發現,很好吃的鐵板燒,最喜歡吃鐵板豆腐。昨天一天「看到許許多多漂亮的眼睛」(因為大家都戴口罩,只能看到眼睛),其中一雙漂亮的眼睛,竟然是鐵板燒的廚師。我一下子反應不過來,被漂亮眼睛凝視該做何反應呢?我於是說了「很好吃!」漂亮眼睛才放下心來的樣子。在去吃鐵板燒的路上,還剛好撞見在一輛宣傳車副駕駛座的林穎孟。更早是因為黃珊珊的宣傳車隊要經過,警察手動控制紅燈,出門時我沒估計到會被宣傳車隊影響,有點發急。投票日之前,大家出門大概都要注意一下,可能稍微提前才好,像我時間掐太緊,碰到宣傳車隊,就覺得不妙——晚上聊天,對方也遇到類似情形,不過也都不抱怨,這就是選舉生活的一部分。
2.為了把投票壓力減到最低,我一向是兩個對策,一個是「趕最早第一輪的投票」,二是前晚挑選最適合的推理小說隨行——萬一遇到排隊,就不會有任何無聊的感覺——不過,我從來沒真正趕到「最早」,總是有更多人更早就來,上次因為可能選務規劃得不錯,推理小說還沒掏出來就輪我投票了——但是,今年還是決定要帶推理小說出門投票。可能會帶小林泰三的«玩具修理者»吧,九月時看了第一篇覺得不錯,有被恐怖到,可以繼續看一下。
3.我還沒決定議員要投誰。前日看到林穎孟的宣傳招牌寫「成功爭取到電梯」,嚇一跳。因為有次一個坐輪椅的婆婆跟我說了菜市場電梯的問題,一開始我說,「不是有電梯嗎?」原來載貨電梯並不方便輪椅,她吃了不少苦頭。因為本里里長的臉我是認得的,我就說,那看到里長跟里長說說——因為當時我只想到里長。後來把「跟里長說說放進我的散步行程」,可走了三處才知道,雖然菜市場離家很近,卻不歸本里管轄。總之,因為這樣一個緣故,看到招牌寫「電梯」,確實特別有感。但投票也不能只講緣分。不過說真的,前幾天想起一事,就是聊林穎孟,有人說「她因為用男友做助理所以被起訴......。」當時我大驚失色,我說:「聘男友做助理並不犯法,是如果用男友充當助理人頭才會犯法。」我碰到好幾次這種,讓我發現大家法律觀念很混淆的時刻,對方還都是在大學任教的人,可見普遍法律觀念,似乎不是民眾很強的部分。我因此回頭去看了林穎孟的法律糾紛,我看的比較清楚的是請生理假的部分,我把法律用語翻譯成一般語言的意思就是,她在與助理討論的過程,被問「生理假也要憑證嗎?」曾回答:「請假都要有憑證,不然怎麼知道真假。」這一點,林穎孟是錯的,按法律規定,一年三天的生理假是不用憑證的,但為什麼審理的人沒有判林穎孟失當?因為討論說要用一個月討論,林穎孟還說了「那就某月某日(再談)」——但助理選擇在那個「定約再談」之前就爆料,我推測審理方認為「難認為符合實情」的意思是,助理將「還未成定論」之事作為已施行之事來舉發,並不適當。其他有的我沒看到資料,整個來說,就是有些地方,林穎孟有「犯錯」(判斷錯誤但不屬犯意),有的有觸法,但也有冤屈,挺複雜的。普遍涉法律糾紛對選舉人都是不利的,除了宜蘭的妙妙與新竹的那位(囧)——不過,比如像邱義仁之前的案子也讓我學到寶貴的一課,就是有時媒體報的天花亂墜,但實情完全與犯法無關。這部分,只能靠司法周全與候選人自己說清楚,選民沒法用心電感應知道真相。
4.我很快地看了一些選舉宣傳的影片,想看看有沒有什麼是比較特別或有趣的東西,結果大致是沒有。但「宋尚緯買到斗篷是怎麼回事呀?」(有點嫉妒,鄭運鵬賣斗蓬嗎?這倒是很有趣。——因為拜票忙得以選民贈送的布丁代餐,這一幕倒是挺有趣,也給「太忙時可以怎麼吃」一點小靈感)我猜陳時中在台北很穩,因為最後看到的影片,蔡英文很輕鬆——她就是一個緊張大師,這幾年關鍵時刻,我會看一下蔡英文的公開演講什麼,她就是連勝選或很多其他場合,都是非常緊繃,很難真正放鬆的人——其實我覺得這也沒什麼不好,每個人就是有她的個性,緊張總比隨便與亂來好多了。但最後的造勢,她的那種輕鬆是我從未看過的——大概是有什麼好消息吧——不過,這也不能依恃,還是要老老實實地去投票。
5.今天不知貼什麼圖好,就貼一張出自«感情百物»的時鐘照好了:時間對每一個人都有意義,時鐘總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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